根据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政策规定,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学院2025年度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招聘工作人员6名。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中国佛教协会于1953年在北京成立,属全国性宗教团体,是中国各民族佛教徒联合的爱国团体和教务组织。其宗旨是:团结、带领全国各民族佛教徒爱国爱教,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我国佛教中国化方向,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扬优良传统,传承优秀文化,加强自身建设,维护合法权益,弘扬佛教教义,兴办佛教事业,使佛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践行“人间佛教”思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庄严国土,利乐有情,为维护宗教和睦、民族团结、社会和谐、祖国统一、世界和平作贡献,为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力量。
中国佛学院于1956年在北京成立,是培养中国佛教专门化人才的全国汉语系高级佛学院。其主要职责是:培养爱国爱教的佛教高层次人才;承担佛教教职人员、佛教院校教师培训工作;从事佛教教理教义研究与阐释工作;开展对外友好交流活动。
二、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 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品行端正、遵纪守法;
3. 政治立场坚定,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4. 大学本科生不超过26周岁(1997年12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不超过30周岁(199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研究生不超过35周岁(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5. 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 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 具备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在各级公职人员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试录(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报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范围
招聘对象为2025年全国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含两年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不含各类委培生、定向生)。应聘人员毕业时须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各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各学习阶段均要求具有相应的学历学位。岗位要求的专业条件均为报名应聘人员获得的最高学历所对应专业,限以主修专业报考有关岗位。
京内生源指已具有北京市常住户口的报名应聘人员,不含北京高校集体户。京内生源可以报考京外生源岗位。
四、招聘岗位及资格条件
此次招聘涉及6个岗位、计划招聘6人,具体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中国佛教协会和中国佛学院2025年度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表》(见附件)。其中,有关岗位专业条件参考教育部公布的专业目录(《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学科目录》)。报名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对专业有任何疑问的,可直接拨打报名咨询电话进行咨询了解。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有意报考者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5年1月15日期间,通过智考中国平台(网址为:https://zhikaocn.com/invitation/notice/729)进行报名,注册个人账号并登录,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不接受以信件、来访等形式投递简历,每人限报1个岗位,多报者资格审查不予通过。报名人选在所报考单位主管机关及其所属单位有近亲属关系和主要社会关系的,应主动向所报考单位报告。
(二)资格审查
报名人员资格审查,将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根据本公告规定的报名资格条件和招聘岗位要求,对报名申请进行审查,做到客观、公正、及时,对所有报名应聘人员一视同仁。同一岗位通过资格审查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的,该岗位报名应聘人员可在笔试开始前改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其他岗位。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笔试前在中国佛教协会门户网站公布。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是公共基础知识,笔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具体笔试时间、地点、形式及笔试人员名单等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佛教协会门户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本次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辅导培训班。
(四)面试和专业考试
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照5:1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不足5:1的按实际人数。面试人选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至少达到3:1方可开考,达不到该比例的,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取消岗位招聘计划将于面试前在中国佛教协会门户网站公布。
面试人选、时间、地点和有关事项将在中国佛教协会门户网站公布。如报名应聘人员放弃面试资格,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如考生在面试开始前24小时内放弃面试资格,可不再递补)。部分岗位将组织专业考试。
面试前,对报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复审。根据报名申请与应聘人员本人及其身份证件(身份证、学生证等)、学历学位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相关材料原件进行核对。凡有关材料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招聘单位有权取消其参加面试的资格。
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等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60分及以上合格。
按笔试、面试成绩5:5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组织专业考试的,按笔试、面试、专业考试成绩4:4:2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
(五)体检和考察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顺序,按照2:1的比例差额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的人选。其中,实际参加面试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数的比例低于3:1的,报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应当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1.体检。参照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实施体检,体检费用由招考单位承担。
2.考察。按照新时代好干部标准及相关政策规定,根据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和要求开展聘用前考察工作。考察将全面了解考察对象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心理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岗位匹配度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突出政治标准,对政治上不合格的,坚决不予聘用。考察组将深入考察对象所在学校或者单位,采取个别谈话、审核人事档案、查询社会信用记录、同考察人选面谈等方法进行,根据需要也可以进行延伸考察。
人选体检不合格或者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经研究,可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进行等额递补,也可不递补。
(六)公示
根据报名应聘人员的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等,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和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服务平台”和中国佛教协会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经报有关部门备案同意后,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办理聘用手续。
新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注意事项
1. 报名时请按要求填写联系方式,并务必保持通讯工具畅通。有关信息将及时在中国佛教协会门户网站发布,请随时关注。
2. 报名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及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对于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在考试体检考察过程中作弊的,或者有其他违反公开招聘纪律行为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报名咨询电话(工作日):
010—66174495(中国佛教协会)
010—63573463(中国佛学院)
监督举报电话(工作日):010—66163890
本招聘公告由中国佛教协会负责解释。
中国佛教协会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