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安排,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将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拟表彰对象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6日至12月20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信函、电子邮件等形式向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工作时间为8:00—17:00,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有效联系方式。
电 话:010-88015634
传 真:010-88015634
电子邮箱:dplzc@cea.gov.cn,quanguogongshi@163.com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复兴路63号
邮政编码:100036
全国地震系统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
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