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全国总工会 中国企业联合会/中国企业家协会 全国工商联关于开展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推荐活动的通知》(人社部函〔2023〕62号)要求,现将拟表彰的100个先进集体和300名先进个人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6日8时起至11月10日17时止)。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拟表彰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以电话或电子邮件形式向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须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馈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及有效联系方式。
受理电话:(010)84208552 (010)84207554
受理邮箱: majun@bilcasa.com
第一届全国和谐劳动关系创建工作先进集体
和先进个人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