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晓君:为确保技工院校顺利实施工学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提出以下措施及要求。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省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成立领导小组,从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给予全面支持,扎实推进各项工作。技工院校党组织要切实发挥领导作用,主要负责同志亲自挂帅,建立协调推动机制,深刻认识工学一体化工作对于学校内涵发展、特色发展、可持续发展的重大意义,坚定不移地推进实施。
二是加强政策供给。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充分利用有关项目资金支持推进工学一体化培养模式,研究出台工学一体化专业毕业生学习成绩合格视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合格的具体操作办法。各地各院校要积极落实工学一体化教师评优评先、职称评定、职务(岗位)评聘晋升等倾斜政策。
三是加强师资培养。围绕“十四五”期间培训一万名工学一体化教师的总目标,制订工学一体化师资培训相关标准和工作计划,分批遴选工学一体化师资研修基地,通过部里示范培训、地方规模培训的方式,加快工学一体化师资队伍建设。
四是强化教学指导。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将依托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制定一系列评价标准,引导技工院校开展工学一体化工作,并提供教学指导与技术支持。各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研究,做好工作督导、技术咨询、经验总结、教学交流等工作。技工院校要加强教学质量管理,确保教学改革不降标、不走样。
五是系统推进改革。工学一体化工作是一项全方位的系统工程。学校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对照工作目标,加快教学管理、实习管理、教学评价、教学研究、教师管理、教学场地、资金投入、酬薪制度、后勤保障等配套制度建设,确保改革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