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素质 提效能 树形象
内蒙古人社厅各级基层党组织在解难题、办实事上创先争优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创先争优活动的着力点,以“民生为本、保障为基”为理念,深入开展“强素质、提效能、树形象”的主题实践活动,在服务发展、服务大局、服务群众等方面多解难题、多办实事,以创先争优的实际成效赢得了广大群众的好评。
一、围绕发展大局,在稳定和扩大就业上解难题、办实事。厅党组把稳定和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和调整经济结构的重要目标,有序地推进城乡充分就业,有力地促进劳动关系和谐,有效地让广大群众得实惠。一是针对就业结构性矛盾问题,自治区颁布了《就业促进条例》,制定重大投资项目拉动就业的意见,建立10个盟市级创业项目库,创建144个创业园和孵化基地,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26万多个。二是针对高校毕业生就业难问题,充分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方面的基础性作用,制定并推进了12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计划,进一步扩大了服务基层项目的招募规模,为12.1万名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三是针对城乡就业困难人员和零就业家庭,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推进劳务输出和省际间劳务协作,开展“就业援助月”活动,安置就业困难人员6.4万人,实现农牧民转移就业259.8万人、失业人员再就业12.1万人,做到零就业家庭出现一家、帮扶一家。四是各盟市和旗县人社局加大就业培训规模,与企业开展“订单式”、“定向式”、“定岗式”培训,培训城乡劳动者33.9万人,提高了城乡劳动力就业的稳定性。
二、注重改善民生,在完善社保体系建设上解难题、办实事。厅党组把加快建设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作为服务民生的基础工程来抓,要求各盟市和旗县人社局着力在三个关键环节上下功夫。一是抓扩面。以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全覆盖为重点,探索建立各类人员尽早参保、连续缴费的激励机制。去年以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人数分别达到452.4万人、907.2万人,其他社会保险覆盖面不断扩大,新型农村牧区合作医疗试点范围扩大到75个旗县区,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工作在61个旗县区开展,参保人数达到357万人。二是抓提待。通过增加政府补贴等措施,提高社会保障统筹层次和待遇水平,逐步缩小城乡、区域、群体之间的待遇差距。2011年全区企业退休人员月人均增加基本养老金220元,现全区基本养老金达到1550元/月,接近全国企业退休人员的平均水平;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政府补贴标准提高到200元,并向困难地区倾斜;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分别提高到82.8%和70%;建立了失业保险待遇与物价上涨联动机制,失业保险金月人均增发30元。三是抓监管。推进“金保工程”建设,建立内控约束、沟通协调和监督检查机制,启用“五险合一”社会保险信息系统,认真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整治及违纪违规问题整改工作,确保社保基金的安全。
三、积极服务群众,在打造群众满意窗口上解难题、办实事。以打造“人民群众满意窗口”为重点,着力解决窗口服务态度、工作作风、运行效能等方面的突出问题。一是加强窗口设施建设。厅党组派出工作组,深入到赤峰市喀喇沁旗人社局、街道办事处、基层工作站等地现场调研,详细了解就业和社会保障综合服务设施建设情况,联合财政厅拨付就业补助资金800万元,支持喀喇沁旗就业社保服务中心建设项目,切实提高了基层窗口单位的经办能力。二是改进窗口服务质量。制定窗口建设规范和窗口服务规范,完善公示栏、工作流程、电子查询等在窗口的运用,在基层服务大厅配置电子显示屏、咨询服务台、党员先锋岗,从群众需求出发,制定服务承诺、限时办结、一窗式办理等制度,引导广大党员解民之难、办民之需,积极打造规范、便民、热情、高效的人民满意窗口。三是树立窗口良好形象。各盟市人社局抓住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突出问题,积极打造“就业直通车”、“温暖在社保”、“维权绿色通道”等优质服务品牌,并以维护劳动权益为重点,以积极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为目标,将15.4万名“五七工”、18.5万名企业“老工伤”人员、20万名破产企业退休人员全部纳入职工基本养老、工伤、医疗保险统筹,帮助农民工追缴拖欠工资27.1亿元,补签劳动合同69.5万份,解决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树立了人社部门的良好形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