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建字〔2023〕108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提升农民工职业技能素质实现城乡经济共同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教育部、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发挥政府职能,规范农民工职业培训
近年来,我部高度重视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工作,健全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政策体系,提高培训质量,优化农民工就业环境,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一是健全培训政策体系。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推行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的意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方案(2019—2021年)》《“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等文件要求,将农民工作为培训重点对象之一,组织实施新生代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2019—2022年)、农民工稳就业职业技能培训计划等。2019年至2023年上半年,组织开展农民工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约4000万人次。二是提升就业服务质量。健全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提升专业化服务水平,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基层平台面向农民工等常住人口免费提供职业介绍等服务。持续组织开展春风行动等10+N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集中帮扶农民工等劳动者就业创业。加强就业信息化建设和线上渠道应用,推进就业业务“指尖办”、“掌上办”,努力实现就业服务“24小时不打烊”。建设规范化零工市场,建立“即时快招”服务模式。三是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2020年5月,出台《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规定,重点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2021年7月,出台并推动落实《关于维护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保障权益的指导意见》,指导地方做好以农民工为主体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工作。组织开展全国农民工工作督察,落实落细农民工就业创业、根治欠薪、权益维护、平等享受公共服务等方面政策措施。开展“薪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重点围绕做好法治宣传教育、畅通维权渠道、做好执法服务、强化法律援助服务、营造良好环境5方面,着力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进一步健全完善劳动者终身职业技能培训制度,优化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政策,进一步提升培训质量。加强就业政策落实和劳动权益保障,提高农民工获得感、幸福感。
二、关于整合社会资源,增加投入和资金支持
近年来,各级政府加强对职业技能培训的组织领导,建立政府统一领导,人社部门统筹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的工作机制。县级以上政府可对各类有关培训资金和项目进行整合,解决资金渠道和使用管理分散问题。我部会同教育部、财政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整合各类资金和教育资源,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和学历提升。一是面向企业职工和农民工、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大规模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提升劳动者职业技能水平。二是支持实施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技能大师工作室项目。2022—2025年拟继续支持分类分档建设400个以上国家级高技能人才培训基地和500个以上国家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加强对重点行业、急需紧缺职业(工种)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升级发展对高技能人才的实际需求。三是支持全面推行中国特色企业新型学徒制,发挥企业培养主体作用,培养符合企业岗位需要的优秀技能人才,对开展学徒培训的企业按规定给予职业培训补贴。教育部推进现代学徒制,校企共建650多个现代学徒制特色学院。四是拓宽失业保险技能提升补贴受益范围,从参保职工拓宽至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参保职工技能提升补贴申领条件继续放宽至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五是教育部整合国家开放大学及办学体系资源,开展“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为村干部和农民工提供学历继续教育。截至2023年2月,累计开设园艺、农村区域发展等29个本、专科专业(方向),招生99.59万人,培养毕业生65.25万人。六是教育部联合中华全国总工会发布《农民工学历与能力提升行动计划—“求学圆梦行动”实施方案》,据不完全统计,截至目前,全国共有566所高校、1644所教育培训机构参与行动计划,累计开展学历继续教育29万人次。
下一步,财政部将继续做好职业技能培训资金保障,会同我部等相关部门共同推动职业技能培训高质量发展。教育部将继续实施好“农民工求学圆梦行动”,研究启动新时代农民工继续教育项目,帮助更多农民工提升技能水平。
三、关于推行“订单式”培训,提供精准优质高效服务
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大力支持农民工参加职业技能培训,鼓励各地通过订单式、定向式、项目制培训方式,促进农民工培训后稳定就业。一是2021年12月,经国务院同意,我部会同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印发《“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人社部发〔2021〕102号),提出实施农村转移劳动力等职业技能提升计划的要求。在培训组织方式上,主要是以企业为主,组织开展在岗农民工培训;以输入地为主,开展转岗和失业农民工定向定岗培训;以输出地为主,组织输出前职业技能培训和返乡农民工就业创业培训。企业新招用农民工,与企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1年内参加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政府认定的培训机构开展岗位技能培训的,在取得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培训合格证书,下同)后,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参加企业新型学徒制培训、技师培训的企业在职职工,培训后取得证书的,给予职工个人或企业职业培训补贴。二是加强农民工劳务输出服务,我部会同公安部等12部门组织开展“春暖农民工”服务行动,重点做好农民工关怀慰问、出行服务、就业培训、健康服务、文化服务、权益维护、关爱帮扶等工作,保障春节期间农民工返乡返岗平稳有序;持续开展家政劳务对接行动,积极推进家政劳务品牌建设,加大农村劳动力有组织输出。三是我部积极推进劳务协作,依托现有东西部协作和省内协作工作机制,指导地方广泛开展地区间劳务协作,推动就业服务下沉延伸,促进跨区域信息共享和有组织劳务输出,发展劳务品牌促进劳务协作提质增效。
下一步,我部将会同相关部门持续实施“十四五”职业技能培训规划,加大农民工等农村转移劳动力订单定向定岗培训力度,提升就业稳定性。继续做好农民工劳务输出和劳务协作工作,为农民工培训就业提供优质高效服务。
四、关于推行技能竞赛,树立工匠引领新时代
近年来,我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各类职业技能竞赛活动,为包括农民工在内的各类劳动者提供展示交流和成长成才的舞台,并加大宣传引领力度,营造技能成才技能报国的社会氛围。一是我部会同有关部门先后举办“三区三州”职业技能大赛、全国扶贫职业技能大赛、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等专项职业技能赛事,参赛人员绝大多数都来自农村,比赛项目主要是钢筋工、砌筑工、电工、焊工、餐厅服务员、客房服务员、家政服务员等农村劳动力从事人员较多、市场需求较大、培训后就业率和收入水平较高、对劳动者脱贫增收效果明显的职业(工种)。二是我部积极配合农业农村部举办全国农民技能大赛、全国农业行业职业技能大赛等,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农业农村领域技能人才培养的引领带动作用,培养选拔了一批优秀的农村技能人才和乡村工匠,树立了乡村技能人才先进典型,提升了农村技能人才的自豪感和社会认同感,带动农村广大劳动者学习技能、掌握技能、投身技能。
下一步,我部将按照工作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继续组织好全国农民技能大赛、第二届全国乡村振兴职业技能大赛等与“三农”相关的职业技能竞赛,为更多优秀农民工等农村转移劳动力脱颖而出提供机会。
感谢你们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