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提字〔2023〕8号
您提出的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的提案收悉,经商全国工商联,现答复如下:
我部高度重视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工作,通过不断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充分发挥职称评价“指挥棒”作用,进一步激发和释放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创新创业活力,为民营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2020年,针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不畅通、评价机制不灵活、评价标准不科学等问题,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0〕13号),进一步优化民营企业职称评审工作,破解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中的难点问题。一是进一步打破户籍、身份、档案、所有制等条件制约,拓宽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渠道。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一般在劳动关系所在地自愿参加职称评审。在外地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可按有关规定在当地申报职称评审。支持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通过人才中介服务机构、工商联、行业协会学会等社会组织申报职称,在创业孵化基地、高新技术开发区、科技园区等设立职称申报受理服务点,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创造便利条件。二是下放职称评审权限。支持专业技术人才密集、技术实力较强、内部管理规范的规模以上民营企业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或由民营企业联合组建职称评审委员会,按程序报相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准备案后开展自主评审。同时,鼓励各地遴选具有专业优势的社会组织组建社会化评审机构,开展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近年来,在全国工商联指导下,全国工商联人才中心在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方面做了积极探索,安徽、福建、湖北、湖南等省份的省级工商联也专门开展了针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评审工作。三是完善以市场评价为导向的职称评审标准。进一步克服唯论文、唯职称、唯学历、唯奖项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业绩考核,注重市场认可和对企业的实际贡献。对论文、职称外语等不作限制性要求,专利成果、技术突破、工艺流程、标准开发、成果转化等均可作为职称评审的重要内容。四是创新民营企业职称评价方式。综合采用答辩、认定、实践操作、业绩展示等方式,提高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的针对性和科学性。鼓励有条件的地区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实行单独分组、单独评审。支持各地围绕特色产业、重点产业链设立特色评审专业,开展专项评审。建立职称评审“绿色通道”或“直通车”,民营企业高层次、急需紧缺人才等可直接申报相应级别职称。五是调动民营企业职称工作积极性。一方面进一步简化申报程序和申报材料,优化评审工作流程,加快职称评审信息化建设,推广在线评审,逐步实现网上受理、集中评审,切实减轻民营企业和专业技术人才负担。另一方面,坚持以用促评,促进职称评审结果与民营企业人才培养、使用相衔接,引导民营企业将职称评审结果作为确定岗位、绩效、薪酬等的依据。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加大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改革力度,不断完善符合民营企业特点的评价标准,实行更加灵活的评审机制。同时,创新宣传方式方法,搞好职称政策解读,更好地为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职称评价服务。
感谢您对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2023年7月10日